“电子签”借贷宝涉嫌高利贷,运营主体借宝科技曾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李明会
在今年央视的3·15晚会上,借贷宝重回舆论风暴眼。
“万万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借贷宝居然还活着。”有网友如是感叹道。自称“主营业务是为用户借贷提供电子借条合同”的借贷宝,9年前曾因“裸贷”事件轰动全国,如今再因涉及年化利率高达2000%的高利贷重回公众视野。
据央视报道,借贷宝平台存在放款人绕过平台交易,用户遭遇高利贷、砍头息(即高利贷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展期费,放款人资质造假等问题。借贷宝在随后的声明中,承认在部分业务场景中存在监管疏漏,称“将以最大的决心进行整改”。
业内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借款人如遇高利贷、砍头息,法院会以实际到账金额作为借款本金,支持合法利息,超额利息则不受法律保护,且已经偿还的高额利息可以抵扣借款本金。
值得一提的是,开发并运营借贷宝平台的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借宝科技”)曾在2023年8月上榜四川省“专精特新”名单。
电子签“变身”高利贷陷阱
据央视财经报道,2025年年初,洪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于是在网络上找到了愿意放款的人。
按照放款人要求,洪先生在借贷宝平台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和借条,然而,真正的交易却不在借贷宝平台进行,而是在微信上完成借钱步骤。此外,洪先生通过借贷宝借款5000元,实际仅到账3500元,但借贷宝平台欠条上的借款金额却登记为5000元,短短7日,需额外偿还1500元利息,年化利率达2234.69%。洪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赤裸裸的高利贷和砍头息。
“放贷人通过平台签电子借条,却私下用微信转账并扣除‘砍头息’,导致实际年化利率飙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傲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此时借款金额与实际转账不符,法院会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借款本金,支持合法的利息,对超额利息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北京若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涛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补充道,一些职业放贷人通过借款平台伪装成一般出借人,借款人遇到高利贷时,超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已经偿还高额利息可以抵扣借款本金;如果出借人暴力催债,借款人遭受到人身安全威胁或者伤害,一定要尽快报警处理。
“如果平台未能履行监管责任,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王傲建议,消费者务必保留平台提示、电子借条、转账记录、沟通记录,证明实际借款金额。
借贷宝官网显示,该公司目前已稳健运营9年,注册用户1.4亿,其中企业用户4.3万,登记借条1.1亿笔,有1000万人在该平台成功借款。
运营主体曾上榜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在被央视曝光后,3月15日当晚,四川成都市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局连夜进驻借贷宝运营场所开展调查。3月16日,借贷宝已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暂停运营。目前,借贷宝办公区域已经被警方封锁,里面的工作人员也被警方带走。
与此同时,借贷宝平台也发布多条紧急声明,表示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全面核查与整改,并称已暂停新增欠条的服务,已登记的欠条,还款、展期等功能不受影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改工作。
借贷宝在声明中同时表示,该平台主营业务是为用户间借贷提供电子借条合同,初心是通过规范有效的电子合同保障出借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类平台提供类似服务的合同性质应属于《民法典》上中介合同,作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中介方提供居间服务。”黄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此外,目前借贷宝也并未有包括小额贷款牌照、消费金融牌照等在内的任何金融牌照。
天眼查App显示,借贷宝关联公司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人行科技”)成立于201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王璐,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由成都借宝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思运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天眼风险信息显示,人人行科技涉多个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对外投资信息显示,该公司对外投资16家企业,仅有1家企业为存续状态,其余15家均已注销。
值得一提的是,借贷宝曾在招聘平台中提到,“借贷宝是上市公司九鼎集团旗下的金融科技板块”,此外该公司称,旗下有公司借宝科技,且该公司为“专精特新企业”。同时,借贷宝官网亦显示,2023年8月,借宝科技上榜四川省“专精特新”名单。
不过,关于借贷宝与借宝科技之间的关系,《华夏时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判决书中搜索到了更为准确的描述。在提到“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时,判决书显示,借贷宝平台是借宝科技开发并运营管理的手机应用程序。
此外,九鼎集团全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29日挂牌新三板,曾以千亿市值被称为“新三板私募第一股”,其实控人吴刚及其控制的“九鼎系”相关公司争议颇多。
2021年1月,九鼎集团及吴刚因涉嫌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违规获利5.01亿元。证监会决定责令同创九鼎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01亿元,并处以1亿元罚款;吴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吴刚本人也曾在2023年因干预基金经营活动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2015年5月15日,彼时九鼎集团控股的九鼎投资以41.5亿元拍得中江集团100%股权,借此收购A股上市公司中江地产。随后,中江地产股票简称更名为“九鼎投资”。
因借贷宝与“九鼎系”的关系引发市场热议,3月16日,上市公司九鼎投资发布公告称,借贷宝产品是借宝科技旗下品牌,该公司与媒体报道中所述借宝科技、人人行科技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