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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来了!中办、国办,重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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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改革方向明确了。

  4月2日,据新华社消息,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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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了《意见》的十大要点:

  1、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促进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高效顺畅流动,有效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推进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确量价条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

  3、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有序发展油气、煤炭等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完善售电市场管理制度。

  4、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营造有利于价格有效形成的市场环境,促进电网公平接入,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铁路线路互联互通,加快健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协同衔接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

  5、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优化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稳定政策性生猪保险供给,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开展蔬菜等品种保险。

  6、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优化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

  7、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公共数据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市场规则。加快制定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8、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综合运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诫、行政指导、成本调查等方式,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

  9、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强化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监管,做好重点时段检查巡查。

  10、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高中、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明确价格改革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价格治理是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为何出台该意见?意见部署哪些重点举措?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

  近10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价格改革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极大优化了资源配置;基本建立了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搭建起科学定价的“四梁八柱”;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年均涨幅1.6%左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时代新征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要求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引导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合理运行;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要求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为此,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明确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工作方向,系统部署重点任务。

  问: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把握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价。

  意见全文内容涵盖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等价格工作各领域,部署健全四个机制,即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通过健全四个机制,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问: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构建制度完备、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价格有效形成、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意见提出了三方面重点举措:

  一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价格由市场形成。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

  三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营造有利于价格有效形成的市场环境。

  问:创新价格引导机制主要聚焦哪些领域?

  答:价格信号是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意见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民生关切”,聚焦五个重点领域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着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一是完善农业价格政策,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是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三是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促进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五是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问: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将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作为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的主要目标,兼顾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二是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引导价格平稳运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问: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为经营主体构建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按照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具体表现在三方面,即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高效协同共治。

  问:意见对夯实价格治理基础作出了哪些部署?

  答:意见结合深化价格改革、提升价格治理能力的要求,从三方面作出部署:一是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提升价格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构建促进降本增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发挥成本监审的事前引导作用。三是完善价格法律法规,加快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问:如何抓好意见组织实施?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意见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逐项细化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目标举措,统筹推进价格改革和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上下联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抓好落实,总结推广先进地方经验,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

  三是稳妥有序推进。合理把握改革时机和节奏,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评估并研究完善政策,推动价格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

  (2024年12月5日)

  价格治理是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促进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高效顺畅流动,有效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兼顾上下游各环节,强化各领域改革协同联动,实现价格合理形成、利益协调共享、民生有效保障、监管高效透明。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破解价格治理难点堵点问题,使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增强价格反应灵活性。坚持依法治价,完善价格法律法规,提升价格治理科学化水平,规范经营主体价格行为。

  二、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一)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健全跨省跨区送电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积极推进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确量价条件。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

  (二)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有序发展油气、煤炭等交易市场。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完善售电市场管理制度。

  (三)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营造有利于价格有效形成的市场环境,促进电网公平接入,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铁路线路互联互通,加快健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协同衔接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加强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规范药品价格形成,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促进价格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三、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

  (四)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优化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稳定政策性生猪保险供给,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开展蔬菜等品种保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完善化肥等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五)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更好发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作用。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优化增量配电网价格机制。综合考虑能耗、环保水平等因素,完善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制度。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探索有利于促进碳减排的价格支持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建设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

  (六)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深化城镇供热价格改革。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有序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率先实施。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因地制宜健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政策,完善差异化停车收费机制。优化铁路客运价格政策,健全统一的铁路货运价格体系,规范铁路路网收费清算。

  (七)完善促进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公办养老、托育、医疗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高中、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八)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公共数据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市场规则。加快制定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有偿使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动态调整。

  四、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

  (九)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综合考虑总供给和总需求以及经济增长、市场预期、输入性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价格水平预期目标,强化宏观调控导向作用。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

  (十)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着眼产供储销全链条,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产能调控,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保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和价格平稳运行。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引导性价格区间调控制度。

  (十一)强化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统筹加强主要产销区之间、相邻区域之间重要商品联保联供。优化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保障重点运输通道畅通、运输枢纽稳定运行。及时有效开展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加大储备调节力度,加强预期管理、市场监管,引导价格平稳运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十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综合运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诫、行政指导、成本调查等方式,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探索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监管办法。

  (十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预防和制止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强化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监管,做好重点时段检查巡查。

  (十四)推进高效协同共治。加强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协同配合,完善多元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探索在重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推进价格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价格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六、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十五)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优化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丰富监测品种、创新监测方式、拓展监测渠道、提升监测信息化水平,健全覆盖国内外、产供销、期现货的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完善价格信息发布,稳定市场预期。

  (十六)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坚持审定分离,强化成本监审独立性,充分发挥成本监审和调查基础性作用。完善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输配电等重点领域成本管制规则。强化成本有效约束,推动成本监审从事后监管向事前引导延伸。构建促进降本增效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重要行业标杆成本等制度。加强重要商品成本调查,探索建立成本报告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和调查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体系,加强数据共建共享。

  (十七)完善价格法律法规。适应价格治理需要,加快修订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政府定价、价格调控、价格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动态修订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

  七、加强组织实施

  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价格治理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妥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部署,合理把握改革时机和节奏,及时总结评估并研究完善兜底保障政策。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价格政策解读。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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